2025/06/12
【會員通知】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北市衛醫字第1143103335號,為落實《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》之規定,請協助轉知所屬開業會員,確實辦理針孔攝影偵測作業,以維護公共場所之隱私與安全。
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(北市衛醫字第1143103335號),為落實《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》之規定,請協助轉知所屬開業會員,配合辦理針孔攝影偵測作業,以維護公共場所之隱私與安全。
敬請各位會員配合辦理,確保營業場所符合法規要求。







敬請各位會員配合辦理,確保營業場所符合法規要求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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